灵活用工和传统雇佣关系的区别所在

企业在招工的时候往往采用的是传统的雇佣模式,但是因为大环境的影响,一味地选择传统雇佣关系并不现实,所以很多企业采用了灵活用工。灵活用工和传统雇佣关系的区别,主要在于用工方式不同、灵活程度不同、用人成本不同和用工风险不同。下面详细的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区别所在。

灵活用工和传统雇佣关系的区别所在

1、用工方式不同:灵活用工模式是企业基于用人需求的波峰、波谷来灵活地按需雇佣人才,企业与人才不建立正式的合作关系,属于一种全新的用工模式,传统的直接雇佣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,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作岗位、工作时间、工作佣金等。

2、灵活程度不同:灵活用工更加活泛,企业可以根据用工需求随时使用、随时停止,模式更为灵活,不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,不需要复杂的入职、离职流程,为企业节省成本,人才价值可以充分发挥,传统直接雇佣模式对于用人单位来说,容易造成僵化,增加用人成本。

3、用人成本不同:灵活用工模式下,企业和自由职业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,用工在完成工作后,企业只需要支付相应报酬给灵活用工平台即可,无需与个人签订合同,不需要为个人缴纳社保,还可以获得正规发票,因此对比传统雇佣关系可以降低用工成本。

4、用工风险不同:灵活用工模式下企业和用工之间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,两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,因此企业在用工期间可以减少纠纷,降低风险,而传统直接雇佣模式,企业与员工之间出现纠纷后,会发生一系列的赔偿和诉讼,会造成一定的风险性。

 

灵活用工模式的优势

1、节省招聘成本。如果企业选择灵活的用工平台,当企业有用工需求的时候,就可以随时联系灵活用工平台公司,这样企业只需要接收员工,其他问题不需要企业考虑,均由人力资源公司负责,企业既能省钱省力,事情又能高效解决。

2、避免用工风险。在灵活用工平台上,员工直接与灵活用工公司签订合同,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。因此,雇主不必承担劳动风险。风险转移给灵活用工的平台,能够有效降低风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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