灵活用工新业态中,越来越多企业不再雇佣员工,网约车司机不是网约车平台的员工,自媒体不是平台的编辑,导购不再是品牌的员工……平台与劳动者的关系从雇佣变为协作,这释放了个体产能,丰富了平台供给,降低了用人成本。
一、灵活用工平台的优势
完成精细化的管理
如果能以外包的方式管理这些服务选择,就能在短时间内全面帮助企业,企业只需要提交个人资料,就能迅速完成具体的管理,进而能解决了管理方面的问题。
系统自动化
帮助所有企业管理员工的薪酬。平台在管理过程中可以完全开设增值税,增值税可以作为专用发票扣除。企业在这方面有困难或头疼的问题时,可以与专业平台沟通,无形中解决企业更多的薪酬问题,在短期内形成标准化的补偿体系。
二、灵活用工三大特点
1、灵活性和自由性:能更好地提高个人的独立价值。同时,对于企业来说,灵活的用工模式也减轻了企业经营管理的压力。企业也更加扁平化,组织更加简化,更有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。
2、降低税收和就业风险:由于灵活用工模式下企业与自由职业者之间没有劳动合同,两者之间也没有劳动关系,企业无需承担税收和就业风险,从而降低自身的税收和就业风险。
3、成本节约与社会保障压力缓解:无需与个人签订劳动合同,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障,节省招聘、用工成本和企业管理成本,减轻社会保障压力。
三、灵活用工平台的模式有:
参与经营型
指灵活用工企业作为服务提供方,与服务平台签订合同,向服务购买方直接提供服务。灵活用工企业与服务提供个人建立合法合规的用工关系,并为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;服务平台直接向灵活用工企业支付服务费,灵活用工企业以服务费全额向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发票。
中间服务型
由灵活用工企业充当中介角色,向服务平台提供“互联网+人力资源”服务。灵活用工企业根据服务平台的要求,筛选灵活用工个人,并为服务平台提供信息查询、交易撮合、合同签订、税费代缴、费用结算等服务。在这种模式下,灵活用工企业向服务平台收取分包劳务费及项目服务费,根据项目服务费向服务平台开具增值税发票,并在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,将分包劳务费支付给灵活用工个人。
实践中,灵活用工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上具有灵活性,但也由于其模式的创新性和独特性而在税务处理上存在不少风险点。对于灵活用工企业而言,用工可以很灵活,纳税应当“规矩”些。
针对灵活用工场景,高灯科技打造了以交易鉴证为核心的数字化人企商业协作服务平台——高灯自由薪;为个人提供数字工作台实现过程数字化;为企业提供数字员工服务实现交付智能化。